
作者:卖花儿姑娘更新时间:2024-12-28 16:58:32
《手冢君与我》作者:卖花儿姑娘文案:没穿越前的七濑清是个很佛系的大龄女青年。穿越了? 算了,穿就穿吧。要重新读书?哎,读就读吧。继承了家族能看见妖怪的能力? 好吧,就当看恐怖片咯。啥,敢动手冢?(╯‵□′)╯︵┻━┻我的男人只有我可以亲亲!阅读提示:小甜饼√奇幻日常√六月八日完结倒V,从21章开始,谢谢支持。内容标签: 少年漫 正剧搜索关 (网王同人)手冢君与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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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红楼,唐清安成为被薛家收养的孤儿。 在扬州和黛玉同船入京,因为舅舅乌进孝得以拜入贾府。 他本可衣食无忧,就此享受。但他还是选择了另一条路。 从百户开始,镇守一方安定!辽东五百万生民,迎来了久违的太平。...
当一只没有面孔的红球跳进我的咖啡杯,我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去从前的生活。现实世界的一间废弃园区里,我捡到了一份来历不明的合同。签下的那一刻,耳边响起机械女声:“欢迎来到山海动物园。”眼前浮现出两个世界的地图交汇点——一座古色古香的建筑正在虚空中缓缓成型,门口两只饕餮石像张着嘴,仿佛在嘲笑人类的无知。而我,成了这座异兽乐......
(这样一个开头,显见得有很多故事可写,现在看来当然普通,不过,这可是八九年前写成的……)从一个狩猎之村走出来的青年,他没有什么大志,唯一的执著就是打架的时候绝不能输。因为从小天天打架以及时常在山里跑的缘故,他的体魄强健得令人吃惊。在江湖这条本是充满血腥的路上,他的自大和无知,使得他出现的地方充满欢笑。他也许不是英雄,却是一个绝对可爱的人。他自称是拳王和歌神再世,有著无比俊美的脸庞,也有著一颗善良的心灵。可是有人说,他是魔血的传承者、天生的战将、女人的天敌!也有人说,一旦他踏入江湖,江湖就会变乱纷乘、血流成河!这会是真的吗?...
黎荞从末世魂穿到一个有男、女、小哥儿的世界时,肚子饿的厉害,他一睁眼便看到一位貌美大长腿的男子正递给他窝窝头,黎荞:“……人美心善,爱了。” 知道这美男子其实是一位小哥儿后,黎荞高兴了,合法搞基,完美。 虽然他穿越的这个原身名声烂还欠了一屁股赌债,但不怕,身为水系异能者,甭管是改善名声还是挣钱,全都手到擒来。 他捉鱼,做农具做甜品,还对美人小哥儿发起了猛烈攻势,上辈子太过漂泊苦逼,这辈子他要夫郎孩子热炕头。 - 陶竹个子高,长的丑,家里还有极品哥哥托后腿,因此在三柳村是出了名的大龄剩哥儿。 他本以为这辈子都嫁不出去了,结果在救了那个烂人黎荞之后,他竟被盯上了。 这个黎荞一改从前的好吃懒做,今天给他送鱼汤鸡汤,明天带着他没见过的农具帮他干活,后天更是把挣来的银子塞给他让他当家。 而且,这人还一直夸他好看,对别的漂亮小哥儿和姑娘甩都不甩! 陶竹呆了。 这……嫁,必须嫁,谁都不能阻拦他成亲! 后来,黎荞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地主,人们都说,他肯定要休了陶竹这个丑夫郎,哪个地主老爷会爱跟男人一样的丑哥儿呢。 黎荞:“家里的地契写的都是竹哥儿的名字,是我担心他休了我。” 再后来,黎荞成了官老爷,人们这下子兴奋了,哪个官老爷会带着丑夫郎出门应酬?这是要被同僚嘲笑的,黎荞绝对要休掉夫郎了! 黎荞;“只要我官儿做的够大,那谁敢嘲笑竹哥儿?” 阅读指南:本文是生子文,种田,慢热。攻的金手指超级超级超级粗,有异能,能基建,能科举。 不喜的话,咱们可以下本见哦~...
三顾频烦天下计,两朝开济老臣心。?出师未捷身先死,长使英雄泪满襟!?诸葛亮,时代的孤勇者。?他用一个人的肩膀,扛起蜀汉前行。将泥泞中的蜀汉拖出了泥潭,以一己之力,带领弱小的蜀汉六出祁山,五伐中原!?强以曹魏,尚只能被动防守。?而你做的这一切,都只为了报答先帝的知遇之恩,明知不可为而为之!?在最后的时刻,你依旧惦记着......
科技发展至瓶颈,人类发现能够让其纵横星河的除了那些飞船战舰之外,还需要有强横的身躯、坚韧的意志,以及早已埋藏在故纸堆里面的古武仙术。大灾变之后,武道盛行,一刀破甲,一剑星寒。唐匪,一个从废墟里走出来的流民少年,带着一双巧手和一张好看的脸,莫名的责任和永不相负的誓言,一步步走上星空之巅。倘若神明不再施舍他的怜悯,那就让我们点燃篝火,背上大剑,成为枯骨,或者传说中的英雄。...